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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積極的就業優惠政策,減輕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高校畢業生社保繳費負擔,吉林市就業服務局決定從2020從11月9日起至12月31日開始社保補貼申報工作。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補發,F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社保補貼的范圍和期限
(一)持《就業創業登記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并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且實現靈活就業的。
1、本人初次申領社保補貼時,女年滿45周歲(含45周歲)、男年滿55周歲(含55周歲)以上的,至今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繼續申報補貼至退休。
2、本人初次申領補貼時,女45周歲、男55周歲以下的,至今享受社保補貼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申報補貼至3年期滿。
3、2008年年底前已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并享受過社保補貼政策且在2019年年底前即時達到女45周歲、男55周歲的人員可繼續申報至法定退休年齡。
4、今年初次申領補貼的,女未滿45周歲、男未滿55周歲人員,只享受政策3年;女年滿45周歲、男滿55周歲以上人員,可一直享受補貼政策至法定退休年齡。
(二)吉林籍高校畢業生。
1、畢業3年內自主創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已享受社保補貼政策未滿3年的今年可繼續申報;未享受過社保補貼政策的今年可申報并享受社保補貼政策3年。
2、離校1年內進行靈活就業登記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今年可申報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2年。
(三)經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靈活就業后進行就業登記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今年可申報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3年。
(四)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包括靈活就業、自主創業、單位招用、公益性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合并累計計算。
二、申報比例
按當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數額的50%給予補貼。(當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數額是指按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80%和100%為基數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總額,超出100%為基數繳費的,按最高100%繳費的實際總額計算。)
三、申報程序
1、符合申報條件人員持身份證原件到戶口地(長期居住地)所在社區申報。
2、畢業3年內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和離校1年內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持身份證及畢業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社區申報。
3、經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持身份證原件及《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口身份認定表》到戶口所在地鄉鎮(社區)申報。
4、己激活吉林銀行社會保障卡銀行功能的提供吉林銀行社會保障卡賬號,沒有激活的需提供吉林銀行卡號用于社保補貼發放。
吉林市就業服務局
2020年11月9日
(文章來源:吉林市就業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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